关于办理和使用国家图书馆

读者卡的有关规定

 

为方便读者,加强读者证卡管理,国家图书馆决定于2000年4月12日起,开始办理新的多用途、多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以取代目前使用的各种阅览证和外借证。

一、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的种类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分为牡丹国家图书馆读者卡(以下简称牡丹国图卡)、国家图书馆临时读者卡(以下简称临时读者卡)两种。

二、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功能
  1、牡丹国图卡
基本功能:指拥有牡丹国图卡即具备了的两项功能。金融功能:具有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牡丹灵通卡的功能,可在工商银行和特约单位联网终端上使用,实现实时扣帐,不可透支,具有转帐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等功能,亦可用于国家图书馆内各种消费的结算。

普通阅览室阅览功能:可进入国家图书馆各普通阅览室阅览(详见各阅览室具体规定)。
扩展功能:指在拥有基本功能之后申请增加的功能。符合相应条件,可选择增加其中一项或几项功能。
基藏书刊阅览功能:可阅览基藏库所藏书刊。
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外借功能:可借阅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藏书,并自动取得基藏书刊阅览功能。
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外借功能:可借阅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藏书,并自动取得基藏书刊阅览功能。
外文图书外借功能:可在基藏外文图书外借出纳台、西文图书阅览外借室等借阅点借阅外文图书,并自动取得基藏书刊阅览功能。
2、临时读者卡
基本功能:普通阅览室阅览功能:可进入国家图书馆各普通阅览室阅览(详见各阅览室具体规定)。
扩展功能:基藏书刊阅览功能:可阅览基藏库所藏书刊。

三、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办理办法

1、读者卡及其扩展功能申请条件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牡丹国图卡和临时读者卡。符合办理国家图书馆读者卡条件者,可申请基藏书刊阅览功能(已申请中文图书第一、第二外借库和外文图书外借功能者,自动取得该功能)。
具有在京所属单位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处级及其以上行政职务者,在京就读的研究生,可申请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外借功能。
本市居民、在京就读的大学生、在京工作的外地居民,均可申请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外借功能。
具有在京所属单位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处级及其以上行政职务者,持有单位担保书的在京所属单位其他人员,持有院系一级担保书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可申请外文图书外借功能。

2、读者卡及其扩展功能办理手续
申请办理牡丹国图卡时,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携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填写《牡丹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交纳工商银行开户费10元(归读者所有),工本费20元。
申请扩展功能时,持已办证卡以及符合申办条件的有效证明,填写《牡丹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的有关项目,交纳相应数量的押金(基藏书刊阅览功能:押金100元;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外借功能:押金100元;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外借功能:押金100元;外文图书外借功能:押金1000元)。
申请办理临时读者卡时,填写《国家图书馆临时读者卡申请表》,携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交纳工本费5元。(申请增加基藏书刊阅览功能时,交纳押金100元)。

3、办卡时间
牡丹国图卡:每日9:00 - 16:30
临时读者卡:每日9:00 - 20:30

4、办卡地点国家图书馆办证处

5、旧证卡转成新卡办法
持有旧证卡的读者更换新卡,须还清所借书刊资料,由相应借阅处开具清书证明,交齐各类旧证卡。原旧证卡押金仍然有效。
自1996年以来办理的符合使用时效的各种借书证卡,至2000年12月31日有效。自1998年以来办理的普通阅览证、基藏库阅览证至2000年4月30日有效。读者可自愿提前换证。
验证日期在2000年12月31日之后的旧证卡,持证人可自愿提前更换,不需交验证费。
四、国家图书馆读者卡使用须知
1、使用方法
读者在阅览室、外借库门口的验证处通过读卡机确认证件有效后,即可入内。
在国家图书馆各收费服务点持卡付费时,使用方法同牡丹灵通卡。
2、年度注册办法国家图书馆对牡丹国图卡实行年度注册制度。注册时,每卡交纳注册费10元。办卡一年后,每年的对应日为年度注册日。期满一年未能如期注册的证卡,除牡丹国图卡的金融功能外,其他功能即停止使用。注册时间、地点与办证相同。
3、挂失和补办办法
牡丹国图卡如丢失,需同时到国家图书馆与当地工商银行挂失。若又找到原卡,可到办证处声明解除挂失。挂失一个月后,可到国家图书馆办证处补办新卡,原卡作废。
临时读者卡的使用期限为一个月,过期自动失效。如在一个月内丢失,请到国家图书馆办证处挂失,声明作废。凭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及基藏书刊阅览功能的押金收据,可退押金。
补办新卡时,另交证卡工本费,出示原押金收据后,押金仍然有效。
4、其他注意事项 每人限办一卡。
读者卡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请妥善保存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各项功能的押金收据,遗失不补。退功能时,凭押金收据领回相应押金。
持卡者须遵守国家图书馆和牡丹灵通卡章程的有关规定。